教职工乒乓球活动室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教职工活动室文体活动的正常开展,创造一个舒适的健身娱乐环境,本活动室现做如下规章制度:
1、乒乓球活动室开放时间:16:00--22:00。
2、自觉爱护乒乓球桌,严禁用球拍敲打桌面;爱护室内健身器材,不准坐在乒乓球台上、不要摇动网柱、球网、不准移动球台、不得私卸球网,如有发现器材损坏的,请及时通知管理人员;故意造成器材损坏的,照价赔偿。
3、活动期间,请注意文明礼貌,请大家互爱互让,相互关照,自觉按照秩序活动,积极营造球室和谐氛围。
4、健身活动应量力而行,坚持安全第一,防止发生意外。
5、严禁在乒乓球室内吸烟、乱丢果壳、杂物或大声喧哗;严禁在墙上乱涂乱画或蹬踏,活动完毕后,活动人员负责清理现场卫生,由管理人员监督。
6、凡进入乒乓球室人员要自行保管好衣物及重要财物,若有丢失,责任自负。
7、节约用电,活动结束后,最后离开的人员要注意关灯、关门窗。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