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持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拟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目标明确,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能够引领教育教学改革方向、聚焦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或教学前沿问题,在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更新教学方式方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优势和特色鲜明。
2.申报项目应具备开展研究的良好基础和实践积累,已经围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改革与实践,支撑材料较为丰富,培育建设方案完备、可操作性强, 在设计、论证和实施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3.申报项目预期成果应具有独创性、实用性和较强的应用推广价值,能够在学校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好引领、示范和指导作用。
4.鼓励跨学科、跨类别、跨学院、跨单位联合申报,但须以浙江大学为牵头申报单位。
5.已经获得过历次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没有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组织实施及培育要求
(一)组织实施
1.政策支持。每个培育项目的培育年限为2年,即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培育项目设为校级教学研究课题(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在未来各类教学成果奖评选和推荐时,同等条件下对培育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2.建立机制。每个培育项目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培育目标。教育教学成果培育是一个长期过程。各相关负责人要专题研究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科学制定培育建设方案,明晰任务,落实到人,学院将从政策、人力、经费、条件、时间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培育项目达成预期目标。
3.项目负责人制。培育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由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的成员分工、方案设计、研究进度、改革实施、宣传推广等相应工作。
(二)培育要求
1.调研学习。项目组要广泛开展调研,了解申报项目的优势和不足,明确达成目标。
2.成效累积。项目研究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着重围绕项目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加强教育教学成果的累积效果,彰显我校研究生培养的鲜明特色与亮点。
3.宣传推广。通过发表高水平教学论文、在高影响力教学会议上做主题报告、组织学生参加高级别竞赛、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等方式,增强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影响力。
三、申报程序
1.请相关老师认真梳理教育教学方面形成的优势和特色,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申报选题,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表》。
2.学院将组织教学委员会委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组织项目负责人和研究团队进行充分讨论,确定学院培育项目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3.应提交的申报材料:《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表》(请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3份)、培育项目支撑材料(格式模板请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请见附件3)。
请各位申报人将上述申报材料于2018年12月7日前递交至教育教学办公室(安中大楼A341),电子版请发送ccx@zju.edu.cn。如有问题,谨请联系:88208680,路老师,88208683,陈老师。
教育教学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2、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支撑材料格式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