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中心),各有关老师,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度劳务派遣人员年终考核及年终奖发放事宜的通知》的要求。学院以研究所(中心)为单位开展考核工作,与校内事业编制人员考核要求一致。
考核程序:
1、个人填写《浙江大学劳务派遣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表》(附表1),由项目负责人考评、签字后交所在研究所(中心)。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与项目负责人商定年终奖发放额度,按不同经费项目要求填写《劳务派遣人员年终奖审批划转表》(附表4)进行审批,提前办理相关经费划转手续。
2、研究所(中心)签署考评意见、签字,并将考核结果填入《浙江大学劳务派遣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附表2),同时为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人员填写《劳务派遣人员年终奖发放清单》(附表3)。
各研究所(中心)请于12月20日前,将《浙江大学劳务派遣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表》、《浙江大学劳务派遣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劳务派遣人员年终奖发放清单》、《劳务派遣人员年终奖审批划转表》经研究所(中心)签字、盖章后和计划财务处划转经费的记帐凭单交学院组织人事科(安中B337);同时将《浙江大学劳务派遣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劳务派遣人员年终奖发放清单》电子版发至邮箱:huangle@zju.edu.cn。如使用国库经费(项目编码第七位为*、+、-1945项目)发放年终奖,个人务必在11月27日前,将上述材料经研究所(中心)审核、签字后交学院组织人事科。
考核和年终奖发放相关材料由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校人事处。
各研究所(中心)人才派遣员工名单见附件5,《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详见附件6,供参考。
通知原文链接:http://hr.zju.edu.cn/cn/redir.php?catalog_id=10081&object_id=107833
组织人事科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