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周晴雪发布时间:2020-09-22浏览次数:821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将于2020年9月25日举行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经投票选举产生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新一届主席团成员。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目的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建设“双一流”目标和学院改革发展目标,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凝聚全院青年学生的智慧和力量,求是创新、奋发进取,助推学校高水平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

二、大会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25日18:30
2.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报告厅

三、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学院党委领导对我院学生工作的重要讲话;

2、听取和审议《第十八届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草案)》;

3、听取和审议《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4、选举产生学院学生会新一届主席团成员;

5、听取并审议学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6、选举产生校学代会学生代表。

四、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构成、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本次学生代表大会设代表64名。代表由建筑工程学院2016 级(建筑与城乡规划)、2017 级每班各 1 人,2018 级、2019 级每班各 2 人及学生组织、社团代表 4 人组成。

产生办法:各出席学代会的代表由各班经民主推荐,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不得担任学生代表)

五、校学代会学生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和《浙江大学第三十三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拟选学生代表候选人约17名。学生代表候选人按照年级人数比例由建筑工程学院2016级(建筑与城乡规划)民主推荐2人,2017级、2018级、2019级各推选5人,共计17人。学生代表候选人经本次学代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10名校学代会学生代表。

学生代表由学院学生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提交大会筹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确定为正式代表。

六、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产生办法

新一届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通过学院内学生报名自荐、组织推荐并经过学院团委筛选得出。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提交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的主席团成员报学院党委,由学院党委任命其分工。

请各班于9月22日(周二)22:00前推举出本班学生代表,填写《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第十九次学代表会学生代表登记表(模板)》(附件一)并发送至3170103509@zju.edu.cn,邮件名称请命名为“学代会代表登记+班级”。

各班请于9月22日(周二)22:00前推举出学生代表候选人参加选举,选举产生10名学生代表参加校学代会,填写《校学代会学生代表候选人登记表(模板)》(附件二)并发送至邮箱3170103509@zju.edu.cn,邮件名称请命名为“校学代会代表登记+年级”。

七、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

为切实充分保障我院学生的民主权利,现面向全院本科生广泛征集提案,提案征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反映广大学生的现实诉求,各学生代表应当做好充分宣传工作,广泛征集学生的建议,代表学生提出有建设性的提案,可参考《建筑工程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指南》(附件三),原则上每个班级团支部至少提交一份提案。

各行政班代表负责组织收集本班学生提案,填写《建筑工程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汇总表(模板)》(附件四),并于9月23日(周三)22:00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邮箱3170103597@zju.edu.cn,文件以“提案汇总表+行政班名称”命名。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负责将提案提交至学校、学院各机关部、处并采集反馈信息。请各班级予以充分重视,积极高效完成提案宣传、征集、整理工作。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2020年9月21日


附件一: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第十九次学代表会学生代表登记表(模板).xls

附件二:校学代会学生代表候选人登记表(模板).xls

附件三:建筑工程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指南.docx

附件四: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汇总表(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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