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06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曾先后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优秀学生三等以上奖学金(五年制至少3次,七年制至少4次)。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曾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五年制至少3次、七年制至少4次)。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不到良好以上(含良好)者,取消评定资格。
在评定浙江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基础上推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基本以奖学金等级为排序依据,竞赛获奖,科研情况和社会工作可作为参考评定条件,名额为17人。
二 荣誉称号申报
(1)申请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应填写《浙江大学200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审登记表》(可从学工部网站上下载),要求一式两份,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2)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填写《浙江省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可从学工部网站上下载),要求一式两份,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三 所有表格均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