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0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3-14浏览次数:123

为了做好2006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曾先后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优秀学生三等以上奖学金(五年制至少3次,七年制至少4次)。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曾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五年制至少3次、七年制至少4次)。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不到良好以上(含良好)者,取消评定资格。

     在评定浙江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基础上推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基本以奖学金等级为排序依据,竞赛获奖,科研情况和社会工作可作为参考评定条件,名额为17人。

  荣誉称号申报

1)申请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应填写浙江大学200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审登记表》(可从学工部网站上下载),要求一式两份,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2)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填写《浙江省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可从学工部网站上下载),要求一式两份,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所有表格均需在315日下午3之前上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土科馆401室),逾期不予受理。

 http://www.xgb.zju.edu.cn/tabdown.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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