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启动与湖州共建新农村实验示范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3-30浏览次数:4257

2006-03-27 09:27:42  地方合作处

    3月23日,湖州市党政代表团来校访问,浙大党委书记张曦会见了湖州市委书记孙文友一行,双方就浙江大学与湖州市合作共建新农村示范区的有关事宜进行了深入的商洽。据悉,学校将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与湖州方面进行全方位对接,并负责进一步完善合作方案,对合作目标和内容进行细化。

    浙江大学与湖州市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长期以来,浙江大学与湖州在多个领域保持着卓有成效的合作关系,特别在企业科研、高效农业开发、生态建设等方面合作成效显著,仅与安吉共同开发的“竹叶黄酮”一个项目,累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就已超亿元。浙大在长兴建立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目前已完成投资1300多万元,栽培濒危品种和生产品种30余种,辐射到了长兴的所有乡镇,3000多农户产生的经济效益超亿元。“厌氧—人工湿地”的方法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更是在安吉获得成功,惠及千万家。浙大与地方的合作项目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探索出了一条新农村建设中政府、高校、龙头企业、农户联动合作的成功模式。

    在今年3月20日,浙大党委书记张曦与校长潘云鹤联名致函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谈了浙大计划选择湖州市和省里不同类型的几个县作为“校、地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区”的打算。21日,习近平书记就此建议作出了批示。

    张曦在会谈中指出,新农村建设是当前全党全国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工作,浙江大学有条件、有能力也完全应该为浙江省乃至全国的新农村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我们将整合资源,举全校之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人才的支撑。把湖州作为浙江大学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可以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实现互利共�。他要求校地双方相关部门积极行动,把工作抓细做实。    双方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就新农村建设的机制、技术支撑以及具体工作安排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基本确定双方就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机制,发展农村经济途径与政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民培育,农业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等方面进行合作,并指定湖州市农办和浙江大学地方合作处作为双方各自的联络协调部门。

      湖州市委副书记王金根,湖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吴水霖,副市长唐根耀,浙江大学副校长胡建淼、朱军,浙江省农办副主任顾益康及湖州市宣传部、发改委和浙江大学党办、人文社科处、地方合作处、科技处、农村发展研究院等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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