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度浙江省科技计划重点和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5-31浏览次数:3125

各研究所及有关教师: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浙科发计〔2006〕103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07年度省科技计划重点和一般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2007年度浙江省科技计划重点和一般项目的申报即日起开始受理,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计划类别和条件

   (一)申报计划类别

    省科技攻关计划重点和一般科研项目,围绕解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以推进加强自主创新、掌握知识产权和攻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为目标,以市场应用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技术需求为导向,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科技攻关活动,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共性技术和战略产品,增强我省核心竞争力,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技术提升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按不同技术管理领域,可分为工业科技项目、农业科技项目、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五类。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技研究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以申报。

    2.项目申请人应当按照科技厅发布的《2007年度浙江省科技攻关计划重点和一般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所确定的重点技术领域,设计和申报相应的研发项目。对不符合申报指南范围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如需了解申报指南有关具体事宜,可向科技厅综合计划处或相关业务处咨询。

    3.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一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3位)同期参与承担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参加新的省级科研项目申报,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4.作为第一承担单位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若有20%以上项目按合同规定应当验收(鉴定),但未及时验收(鉴定)的,原则上不再受理其申报的新项目。

    5.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在省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立项资格。

    6. 各学院应当严格审查本单位科技人员申报的项目,并对科研人员报送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和推荐

    按照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合理布局的原则,为进一步完善省级科研项目的申报管理,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科技厅对2007年度的重点科研项目和一般科研项目的申报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各学院名额分配已下达学院科研科。

为了进一步突出重点,集成资源开展科技攻关活动,各学院请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2∶1的比例推荐重点科研项目和一般科研项目。要鼓励支持优秀的年轻科技人员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一般科研项目应当重点向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和副高及以下职称的科技人员倾斜,推荐项目数应占全部推荐的一般科研项目数的2/3以上。

防止重复申报和加强信用管理原则。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计划类别申报。对“十五”期间立项、按合同规定应该完成、但仍未验收或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方式

    各类项目均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报送申请表并行的方式。

    1.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采取在线填报方式,项目申报学院、申请者须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外网(网址:kjt.zjinfo.gov.cn)“科技计划”页面“在线填报”栏的“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各类计划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详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2.书面报送。完成网上申报后,项目负责人还须报送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项目申请表(网上提供打印功能)、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详见附件3)和合作单位协议,(原件),要求用A4纸打印并整齐装订,一式四份。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除递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与外方的合作协议(原件,如已列入政府间合作的项目请提交立项通知复印件)及合作伙伴的背景介绍(主要是学术方面)。同时,请在申请书封面右上角注明“国际合作”字样。

   同时,各学院要对所申报的项目按计划类别分类汇总和排序(EXCEL表)。项目汇总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学院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出生年月、申报计划类别、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等7栏。

 

四、项目申报的组织管理及审核推荐程序和要求

    1.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均实行分级受理、逐级审核推荐的管理程序

各学院科研科负责受理、审核本单位的申报项目,统一汇总后报校科技处。

    2.网上申报推荐要求

    各学院要在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本学院的项目审核。具体操作详见省科技厅外网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用户手册高级管理员篇。

 

五、项目申报时间

1.请申请者于6月20日前将申请项目的简介(包括项目名称、所属重点技术领域、申请者姓名、申报计划类别、合作单位、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以及500字左右的简要内容介绍等)提交学院科研开发科wyjin@zju.edu.cn

学院将在进行形式审查的基础上,于6月25日左右讨论确定要申报的项目。

2.校科技处受理截止时间为2006年7月6日,过期不候。

 

学校项目受理联系人:

   高新办:钱秀红,赵川平(受理高新处和法规处项目)  TEL:87952187

   农社办:章成伟,杜尧舜(受理农村处和社发处项目)  TEL:87953180

   海外办:张菊(受理国际合作处项目)  TEL:87953775

 

附件:1.2007年度浙江省科技攻关计划重点和一般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科研开发科

2006-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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