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关于2006-2007学年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1-05浏览次数:203

根据学校相关资助政策,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对本科生的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认定的困难生。

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二、名额和比例:

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按在校生人数的10%,每人300元确定总额。在额度范围(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总人数的10%×300 元)内,各学院可自行确定享受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的人数和金额。

三、工作程序:

1、学院制定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的实施细则,并向学生进行宣传;

2、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请联系团委徐洁老师,白沙1104,电话88206426

3、学院审核,确定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的学生名单和金额。

 

建工学院团委

                                          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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