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08年浙江省科技计划面上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5-23浏览次数:3035

各研究所及有关教师: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科发计[2007]39号文件精神,2007年度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含2008年度面上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依据文件精神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由于今年的申报制度有所变化,故将有关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详见浙江省科技厅的文件(http://kjt.zjinfo.gov.cn/html/

2、申报条件和要求:

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围绕《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和“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可到科研院高新办表格下载栏中下载)规定的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和目标进行申报,不再另行下达申报指南。

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在省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立项资格。

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一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2位)同期参与承担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参加新的省级科研项目申报,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合同规定应当验收未及时验收的,不再受理其申报的新项目。

3、申报程序:

申请者可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上申报系统http://sb.zjkjt.gov.cn/index.jsp注册帐号(如已有帐号不必再注册),并告知所属学院科研科,待上级管理单位审核后,选择自己合适的计划类型填写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网络申报提交后,应同时将纸质申请表和可行报告等相关材料一式二份交学院科研科,由学院科研科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随同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出生年月、申报计划类别、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等8栏)一并交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

4、申报受理时间及联系部门:

2008年度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故请申请者于5月30日前将申请项目的简介(包括项目名称、申请者姓名、合作单位、项目简要内容介绍等)提交学院科研开发科wyjin@zju.edu.cn。学院将择优确定要推荐的项目。

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0日。

2007年度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重点、重大项目不受名额限制,实行常年受理制度。为了确保项目的申报质量,并争取主动性,请申请者尽可能在上半年(5月底)提交申请材料。同时,注意产业化项目必须有企业作为联合体申报。

    不详事宜请与学院科研科联系,或直接咨询学校科研院相关归口受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如下:

高新办:高新处和法规处归口管理的项目,联系人:赵川平,方晨鹏(88981187)

农社办:农村处和社发处归口管理的项目,联系人:杜尧舜,章成伟(88981029,88981063)

海外办:对外合作处归口管理的项目,联系人:张菊(88981126)
   

                                                                                                                              科研开发科

         200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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