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工精英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10-11浏览次数:15

关于建工精英评选的通知

为了迎接学校“优良学风建设月活动,引导学生继承优良学风传统,弘扬求是创新精神,树立远大理想,学院团委将在本活动中评选出各类先进,以此来发挥示范作用。

一、各类推优评选的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各类推优对象为建筑工程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参加各类推优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学生已修学年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三)凡当学年中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不具备各类推优评选资格

二、推优活动的具体流程:

1.101114日由各班团支书召开以“学风建设”为主题的班会,并由民主推选出“优秀学习寝室”、“优秀学习标兵”以及“团员之星”、“素拓之星”、“志愿者之星”的“建工三星”,具体要求和人数如下:

(一)“优秀学习寝室”: 寝室所有成员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必修课),“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和体育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寝室学习氛围浓厚,寝室成员之间和睦融洽,有自己的特色,能够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优秀学习标兵”: 当学年学习获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等级为合格及以上,其他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比较突出,在同学当中能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以上两个奖每班各推荐一名同学。

(二)“团员之星”:政治素质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种活动,学习成绩优良,“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和在体育上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获得过优秀团员称号,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比较突出。

“素拓之星”: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学习成绩优良,“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和在体育上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二课堂学分在5分以上,其他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比较突出。

“志愿者之星”:学习成绩优良,“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和在体育上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个人青年志愿者服务累计时间达20个小时及以上

各班团支书于1018日晚10之前将申请表交到团委办公室110.

2.10月20日由组织部和宣传部一起做一个获奖成员的展板展示,“优秀学习寝室”可附上相关的照片和各成员的介绍,“优秀学习标兵” 和“建工三星”需要照片和特色介绍;

3.102224日在白沙和青溪进行展板展示,在CC98上展出获奖同学的信息。

                                

                                              建工学院团委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