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土木•建筑•规划教育基金会2007-2008学年本科生评奖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5-25浏览次数:2943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浙江大学土木·建筑·规划教育基金会在建工学院设立了“浙江大学土木·建筑·规划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现将本科生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学金的申请参见《浙江大学土木·建筑·规划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定标准》。
二、 奖学金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每人申请奖项不得超过2项),上交至白沙建工学院团委办公室(安中A339),截止日期为6月2日下午16时,逾期不予受理。学院根据个人申请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后在学院公布,征询意见,最后由基金会和学院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审定。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登记表,存入本人挡案,并发给奖学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三、 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违纪行为,即取消所得荣誉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 同等条件下,全国英语四级优秀和六级通过者优先考虑。
五、 本学年获得竺可桢奖学金/南都一等奖学金/汇丰银行奖学金/心平奖学金者原则上不享受基金会奖学金。
注:以上各事项解释权归基金会评审委员会所有。
 
建工学院
                                                               20095月25日
附件3:奖学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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