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和资助基金”2007-2008学年本科生评奖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6-02浏览次数:2669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坤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坤和资助基金”。现07-08学年奖学金开始评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 奖学金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上交至白沙建工学院团委办公室(安中A339),截止日期为6月8日下午16时,逾期不予受理。学院根据个人申请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后在学院公布,征询意见,最后由基金会和学院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审定。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登记表,存入本人挡案,并发给奖学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二、 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违纪行为,即取消所得荣誉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 同等条件下,全国英语四级优秀和六级通过者优先考虑。
四、 本学年获得竺可桢奖学金/南都一等奖学金/汇丰银行奖学金/心平奖学金者原则上不享受该资助基金。
 
建工学院
                                                               20086月2日
 “坤和资助基金”名额奖金分配
 
普通资助基金
专项奖励基金
奖项
名额
奖金
奖项
名额
奖金
一等
1
1500
一等
1
2500
二等
3
1100
二等
3
2000
三等
4
800
三等
8
1500
 
“坤和资助基金”评定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规定的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详见《浙江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
2、面向学生为大二以上年级,毕业班除外
3、获奖同学要与坤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实习协议。
(二)、评选依据
1、普通资助基金。要求申请人必须为学校确定的经济困难生,根据学生贫困程度,结合学习成绩排名确定获奖人。同等条件下,东北地区籍学生优先。
2、专项奖励基金。要求07-08年度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党员;按照学习成绩排序。同等条件下,选修课中有经济类课程优先考虑。
(三)获奖同学的义务
奖助基金享受对象在学期间应至甲方实习,实习时间每学年不少于30天。该学生毕业进入就业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至甲方工作。
 
浙江大学 “坤和资助基金”申请表
              申请奖项(           
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联系方式
 
是否困难生
 
获奖情况
校一等
校二等
校三等
其他奖励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四学年
 
 
 
 
第五学年
 
 
 
 
担任社会工作情况:
科研及论文情况:
英语等级及分数
 
 
 
是否党员
 
 
 
 
备注:
注:请于6月8日下午16时前将此表格交建工学院团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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