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和资助基金”2007-2008学年本科生评奖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6-02浏览次数:2699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坤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坤和资助基金”。现07-08学年奖学金开始评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 奖学金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上交至白沙建工学院团委办公室(安中A339),截止日期为6月8日下午16时,逾期不予受理。学院根据个人申请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后在学院公布,征询意见,最后由基金会和学院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审定。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登记表,存入本人挡案,并发给奖学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二、 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违纪行为,即取消所得荣誉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 同等条件下,全国英语四级优秀和六级通过者优先考虑。
四、 本学年获得竺可桢奖学金/南都一等奖学金/汇丰银行奖学金/心平奖学金者原则上不享受该资助基金。
 
建工学院
                                                               2008年6月2日
 “坤和资助基金”名额奖金分配
 
普通资助基金
专项奖励基金
奖项
名额
奖金
奖项
名额
奖金
一等
1人
1500元
一等
1人
2500元
二等
3人
1100元
二等
3人
2000元
三等
4人
800元
三等
8人
1500元
 
“坤和资助基金”评定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规定的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详见《浙江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
2、面向学生为大二以上年级,毕业班除外
3、获奖同学要与坤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实习协议。
(二)、评选依据
1、普通资助基金。要求申请人必须为学校确定的经济困难生,根据学生贫困程度,结合学习成绩排名确定获奖人。同等条件下,东北地区籍学生优先。
2、专项奖励基金。要求07-08年度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党员;按照学习成绩排序。同等条件下,选修课中有经济类课程优先考虑。
(三)获奖同学的义务
奖助基金享受对象在学期间应至甲方实习,实习时间每学年不少于30天。该学生毕业进入就业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至甲方工作。
 
浙江大学 “坤和资助基金”申请表
              申请奖项(            )
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联系方式
 
是否困难生
 
获奖情况
校一等
校二等
校三等
其他奖励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四学年
 
 
 
 
第五学年
 
 
 
 
担任社会工作情况:
科研及论文情况:
英语等级及分数
 
 
 
是否党员
 
 
 
 
备注:
注:请于6月8日下午16时前将此表格交建工学院团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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