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中心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6-03浏览次数:5

 各学院(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学毕[2010]2号《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毕业生派遣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6月8日24时前,完成生源的最终核对工作,6月8日以后不再新增生源。(博士毕业生特殊情况需提交报告)
6月11日24时前,录入首批需要派遣的毕业生就业方案。(首批报到证领取时间6月24日-6月25日)
6月12日-6月28日,录入第二批需要派遣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第二批报到证领取时间,7月2日-6日)
6月29日-7月11日,录入第三批需要派遣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第三批报到证领取时间,7月13日)
7月12日-7月28日,录入第四批需要派遣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第四批报到证领取时间,7月29日)
7月29日-8月23日,录入第五批需要派遣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第五批报到证领取时间,8月25日)
二、     具体注意事项
(1)生源信息必须确保带红色*字段的正确性。其中身份证号、手机、邮箱等字段尤其重要。如果这些字段缺失或错误会导致报送省教育厅生源信息失败,从而导致该学生无法开具报到证。定向、在职、委培的学生需注明单位及去向。
(2)出国的学生必须注明具体学校或工作地点及所在地,灵活就业的学生必须填写灵活就业申请表。
(3)报到证开具条件包括毕业时间正确,协议书信息审核学院通过。
(4)就业评奖以8月23日上报教育厅就业方案数据为准,各学院(系)可在数据报表核对就业率等数据。
(5)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将生源计划列入到2011届。直接在就业管理系统将生源信息的毕业时间改成2011届。预计冬季毕业的研究生暂时纳入2011届就业计划。秋季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列入2011届就业计划。
(6)各院(系)需保存好就业协议书、接收函、灵活就业登记表、出国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教育厅会随时来校抽查核对学院的就业材料是否与就业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省里的数据一致。并且在10月份通过浙江省统计局对学生进行电话抽查,核对就业信息是否属实。
(7)严格把关报到证的发放,对于退学、肄业以及其他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不能发放报到证。
三、档案寄送问题
   今年档案寄送与往年有所不同,档案寄送到就业中心时间初定于7月1日-2日。具体要求及其他相关事项将跟浙江省机要局沟通后另发通知。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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