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夏季和暑假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7-13浏览次数:43

现将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6月12日的通知全文转发,请切实做好实验室的暑期安全工作,并按照学院暑期安全检查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落实以下具体措施:

1.暑假期间需要使用实验室的,请按照学院要求,填写备案表,并指定专人作为安全责任联系人。

2.使用实验室时需做好登记工作,当天实验完成后,离开实验室前,将电源、水、气等开关关闭。

3.对暑假期间不用的实验室,采取贴封条的措施,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

4.暑假期间,实验中心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巡查。

                                                         2010年7月13日

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暑假将至,为了落实教育部和省市关于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要求,杜绝和减少夏季易发案件、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就做好夏季和暑假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夏季安全防范工作的必要性

    夏季是火灾、盗窃、交通、食品和公共卫生等案件、事故的高发期,做好夏季安全防范工作,既是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师生切身利益的需要。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按照“平安校园”建设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确保本部门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科研、生活环境。

二、加大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力度

暑假前各学院(系)、各部门要安排适当时间,对师生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骗、防溺水身亡、防交通事故、防邪教和防敌对势力渗透、防食物中毒、防人身伤害和个人轻生、防自然灾害、防群体事件等教育为内容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学工部、研工部和团委要针对暑期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暑期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扎扎实实做好消防工作

    各部门放假前要认真组织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高温可能诱发的火灾隐患,特别要加强校内电力设施的维护工作和室内违章用电现象的排查工作。严禁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违禁电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酒精炉、蜡烛、液化气等违禁物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做好食品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

    要进一步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肠道。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监控,发现可疑病例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病情蔓延。经营食品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要严格消毒措施,定期对餐具消毒,有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的采购、加工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和事故预防工作

保卫处要加大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加强督察和巡逻力度,强化门卫管理。加大校内交通秩序管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车辆乱停乱放、校园高速行驶等行为,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督促各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各单位要加强贵重物品管理,防止盗窃事故的发生。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校内经营、施工单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不发生各类事故、案件。

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公务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保证公务用车出行安全。要提醒有私家车的师生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要教育师生出行时遵守交通法规。

六、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和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各学院(系)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学生的管理力度,要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教育,加强校规校纪教育,防止离校前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做好毕业生后期的服务工作,组织毕业生参加毕业典礼、办理离校手续等,引导毕业生文明离校。加强公寓楼的检查和管理,深入学生宿舍,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杜绝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暑期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做好暑假留校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留校学生的登记报备和住宿安排工作,暑假前对留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对留校和出行学生做到数目清、情况明,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七、要高度重视夏季防暑降温和防控自然灾害工作

    要做好防暑降温的准备工作。后勤支撑部门要加强管道的维修和供水的调控,保障各公寓楼生活用水,保证开水按时足量供应。校医院要备齐常用防暑药物,医务人员要保证24小时值班,一旦师生发生中暑症状,要及时救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夏季自然灾害较多,各单位要未雨绸缪 防范于未然。特别是雨季来临易造成排水不畅、地面塌陷。因此,有关部门要加强排水设施的维护,做好防洪的物资储备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值班、观察发现险情,及报告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灾害的发生,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八、加强值班和值班的检查、督察力度

按照学校要求落实假期值班人员,学校、校区总值班要加强对各部门值班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值班岗位,要熟悉本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保持联系畅通,若假期内有突发事件发生,一定要按照突发事件有关处置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保卫处各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

紫金港校区(保卫处):88206110

玉泉校区:87951110

西溪校区:88273110

华家池校区:86971110

之江校区:86592777

                              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6月12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