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党委学工部相关通知精神,现将我院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因家庭经济情况变化,需要申请成为经济困难生的同学,请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学工部主页下载),于2010年9月14日17:00前送安中大楼A339李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稿发至tennypigpig@zju.edu.cn。咨询电话:88206426。
如果家庭经济情况有所好转,不再需要经济困难资助,请发邮件至tennypigpig@zju.edu.cn说明情况。
建工学院团委
201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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