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校院两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9-26浏览次数:108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团组织的能力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党建带团建,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学校团委及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校院两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争创对象:全体本科生团支部

2、争创时间: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

3、评审办法:本次争创希望各团支部深入结合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学院团委将评选出10个左右的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详细评选办法见附件一《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

4、争创活动进程

时间

内容

备注

2010年9月至10中旬

各团支部向学院团委申报,学院团委组织方案评审答辩会

 

2010年10月中旬

学院团委向校团委推荐校级争创单位

 

2010年12月底

学院团委组织中期检查

 

2011年4月中旬

学院团委组织总结评审答辩会

 

5、申报事项

请各团支部于2010年10月10日之前将申报书(附件二)电子版上交到xuxiaofeng@zju.edu.cn,邮件名注明“某某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

联系人:徐老师  88206426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0年9月26日

《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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