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或团队。
2.申请者(本科生)申报项目必须是学校校级第13期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学生立项项目,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研究内容。
3.已承担“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或国家级、省级“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和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学生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请。
二、申报类别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8项。申请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1项。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
合作项目按合作者中的最高学历划分至本科生或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三、申报程序
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对应项目的申报书一式二份(用A4纸打印并装订),交至院本科生教学科,研究生申报项目交至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科。
本科生项目需登本科生创新网(http://innov.zju.edu.cn)填写申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书电子版。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10年12月13-17日,项目申报并将书面材料交到本科生教育科
2010年12月20-23日,学院评审,项目材料上报;
2010年12月25-26日,学校审核,确定项目;
2010年12月27—2011年1月2日,项目公示;
2011年1月4日,项目公布;
2011年1月5日,项目申报材料交省创实施办公室。
五、项目资助经费
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5000元左右。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
六、其他
1.入选项目所在学院(系)应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项目大力支持,并提供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等必要的支持保障条件,以保证项目能顺利完成。
2.项目资助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形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参与指导教师将给予一定业绩点认定,并建议学院(系)给予一定的教学津贴。
3.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不得替换,并应在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通过结题验收的本科生项目,经过相关认定,可计第二课堂相应学分。
4. 入选项目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撤销其入选资格,追回经费,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咨询电话:88208683 姜老师
本科生院:罗海萍,88981160,luohaiping@zju.edu.cn
党委研工部:方 磊,87951447,founley@zju.edu.cn
团委:李拓宇,88206673,happypp@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