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6-07浏览次数:2884

 
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调整时间为2010年12月,岗位工资统一从2011年1月起兑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二级、三级岗位
1符合认定条件人员:学院人力资源委员会评议推荐,学校聘用委员会和聘用工作小组统一认定。
2符合竞聘条件人员:
①个人申报,学院根据2010年教师二、三级岗位聘用条件,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学院人力资源委员会评议后,向学部推荐符合竞聘教师二级、三级岗位人员;
学部人力资源委员会充分评议后进行差额投票,竞聘人员是否需要述职,由学部决定;
学校聘用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教师二级岗位最终聘用名单;学校聘用工作小组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教师三级岗位最终聘用名单。
二、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均按2007年的条件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顺延3年),由单位推荐,学校统一聘用。
三、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
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五、六、八、九级岗位数量保持2007年下达的数量(或比例)不变。2010年空缺名额:教师五级岗位1名,六级岗位4名。实验技术九级岗位2名。
四、其他
2010年底退休人员如符合相应竞聘条件,可允许参加竞聘,占所在学部或学院相应岗位等级竞聘名额。
 五、时间安排

6月9日前
1.符合教师二、三级岗位竞聘条件的人员,分别填写《教师二级岗位申报表》(请下载)、《教师三级岗位申报表》(请下载),报学院人事科。
2.符合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条件人员,填写《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请下载),由学院签署意见后统一报人事处职工办。
6月11日前
1.学院人力资源委员会讨论后将符合教师二、三级岗位认定条件人员名单及符合认定情况报人事处师资办。
2.对于今年上半年即将退休的教职工,如符合《2008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及职员职级晋升的调整意见》中直接给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要求的,也请直接报人事处师资办或职工办。
3.学院人力资源委员会讨论推荐符合教师二、三级岗位竞聘条件人员(排序)报工学部;
推荐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人员并填写《教师专技五级及以下岗位等级调整情况汇总表》报人事处师资办;推荐其他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人员并填写《其他专技五级及以下岗位等级调整情况汇总表》报人事处职工办。

 
 
                                         201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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