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公体部通知,现将2011-2012学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为《标准》)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07、08级学生测试安排
07、08级学生已完成毕业前规定测试次数的(四年制4次,五年制5次),不再参加本次测试。未完成的07、08级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参加测试,测试时间安排在10月下旬——11月中旬的每个双休日(节日除外),具体日期和测试地点将于9月下旬公布在本科生院教务管理系统网、公体部网,请同学留意查看。
(二)09级学生测试安排
10-11学年春夏学期(上学期)选上体育课、参与并通过了体质测试的,不需要参加本次测试。
10-11学年春夏学期(上学期)未选上体育课的09级学生以及申请过缓测的学生测试安排如下:
测试时间:2011年11月19日、20日两天(9:00——11:00;13:30——16:00)。
测试地点:紫金港校区田径场(体测中心)
测试期间受试学生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申请过缓测的受试学生还须出示院、系盖章的缓测申请表。
(三)本年度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不及格学生的补测安排
针对本年度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在12月3日、4日两天内准予补测一次,补测最高分为60分。
(四)毕业班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清考安排
国家教育部规定:每学年必须测全六项指标,缺任何一项指标均不计学年总分,毕业资格自审不予评定。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针对2012年毕业班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总评分低于50分的学生、历年未测/未测全的学生及提前毕业未测满规定次数的学生安排清考。清考时间安排在12月3日、4日、10日、11日四天。
注:毕业班学生历年体测成绩、毕业总评成绩于11月下旬公布。
未尽事宜可直接咨询校公体部。
建筑工程学院团委
201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