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2-12浏览次数:80

根据学校相关资助政策,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对本科生的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二、名额和比例:

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按在校生人数的10%,每人300元确定总额。在额度范围(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总人数的10%×300元)内,各学院(系)、学园可自行确定享受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的人数和金额。

三、工作程序:

1、学院(系)、学园制定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的实施细则,并向学生进行宣传;

2、学生向学院(系)、学园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申请表》,并于2011年12月16号前将纸质版交至安中大楼A339李腾老师处(13857182878,88206426)

3、学院(系)、学园审核,确定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的学生名单和金额。

4、学院(系)、学园填写《2011-2012学年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名单备案表》(附件),于20111220前以电子稿和文本稿两种形式送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小剧场206)备案。 电子邮箱:zz@st.zju.edu.cn

5、学工部汇总审核后,公示三天。

6、学工部审批,核转学校计财处统一打卡发放。

附件:1、浙江大学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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