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本科毕业生签订《浙江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还款协议》及相关信息确认书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13浏览次数:51

根据《浙江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还款细则》(附件一)规定,获得心平自立贷学金的本科毕业生,离校前需签订《浙江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还款协议》和《浙江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及相关信息确认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请2012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同学自己决定好还款方式:(一)毕业前一次性还款(二)毕业后一次性还款 (三)毕业后分期还款。鉴于程序办理及利息计算的复杂性我们提倡同学们一次性还款。

    1选择还款方式(一)的同学,请按照要求填写好《浙江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还款协议》一式叁份即可,无需填写《浙江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及相关信息确认书》。基金会核算好应还金额后,会通知同学到财务室还款。具体流程如下

1按照要求填写好《浙江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还款协议》一式叁份(附件二),并到学院负责资助老师处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章。

2)在515日至517工作时间将还款协议交到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下简称基金会)蒙民伟楼3楼赵佳老师处盖章,协议还款事宜

3学生填好现金缴款单到紫金港结算中心还款,并将单子交到教育基金会所在办公室蒙民伟楼3305-2曾老师处。

4)还款后学生应与资助办公室(小剧场B206)反馈信息(工作人员登记还款金额及还款人的信息)

    2、选择还款方式(二)或者(三)的同学按照要求填写好《浙江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还款协议》一式叁份(附件二)、《浙江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及相关信息确认书》一式叁份(附件四),然后到学院负责资助老师处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章。并于518之前将全部材料交到学生资助办公室(紫金港小剧场B206)。资助办公室与基金会核对完毕材料后,会通知同学取回应该自己留存的那份还款协议。                                                            

二、注意事项:

对于本科毕业后继续读研的同学,也必须按照要求签订还款协议与信息确认书,详见还款协议样表和信息确认书样表。

请务必按照还款协议样表(附件三)与信息确认书样表(附件五)的填写说明与填写要求填写。个人的借款金额及其合同号信息在还款名单(见附件六)里有,查看自己的学号对应信息即可。

    特别提醒:还款协议和信息确认书的内容均为一式叁份,可打印,但是个人及学院负责人签字必须用黑色水笔手写,切不可打印!

必须到学院负责人处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行政章,且每份还款协议都要盖章。

根据国家文件的有关规定,学生只有签署完成还款协议和相关信息确认书,学校方可给予办理毕业及离校手续,所以请大家相互转告,以免错过!

如果填写过程中有任何不明事项请咨询紫金港国家助学贷款中心。办公地点:小剧场206室(电话: 88206282转贷款中心;邮箱:dkzx@zju.edu.cn)值班时间:800—12:00  13:0017:20 (周一至周五值班)

 

学工部

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

2012510

附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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