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横向科技项目进行验收结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29浏览次数:16

关于对横向科技项目进行验收结题的通知

 

各学院(系)及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横向科技项目质量管理,切实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利益与声誉,根据《浙江大学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办法(20126月修订)》(浙大发科〔20124)的相关规定,现将横向科技项目验收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验收结题项目范围:

1. 根据合同约定,终止日期为201011日至20121231日的横向科技项目(包括系统自动结题的项目),但已向科研院递交委托方(合作方)出具的验收结题相关证明材料的项目除外。

2. 根据合同约定,终止日期为200511日至20091231日且合同金额大于50()的横向科技项目(包括系统自动结题的项目),但已向科研院递交委托方(合作方)出具的验收结题相关证明材料的项目除外。

 

二、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结题:

1. 20121031日前,课题组根据合同约定及委托方(合作方)出具的验收结题证明等相关材料,在科研管理系统中申报结题;

2. 20121116之前,各学院(系)将经审查确认的有关结题证明(需注明合同编号)汇总后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

3. 对无法在合同终止日期前进行验收结题的横向科技项目,课题组均须在20121116日前填写《横向科技项目未能按期结题情况反馈表》(附件)说明相关情况,并办理项目延期、终止、撤销等相关手续,各学院(系)审查汇总后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对技术合同中规定终止日期在201311日(含)以后且尚未验收结题的横向科技项目,课题组须在合同规定终止日期的次季度末日之前在科研管理系统中申报结题,各学院(系)将经审查确认的有关结题证明(需注明合同编号)汇总后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对无法进行正常验收结题的横向科技项目,课题组须填写《横向科技项目未能按期结题情况反馈表》说明相关情况,并办理项目延期、终止、撤销等相关手续,各学院(系)审查汇总后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其他尚未验收结题的横向科技项目,也应做好验收结题的相关工作。

 

五、请各学院(系)、有关单位督促课题组老师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做好项目验收结题工作。此次项目验收结题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各学院(系)项目质量管理考核和教师信用管理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王志东  88981083  wangzhidong@zju.edu.cn

                     88981081  kjckf@zju.edu.cn

 

附件:《横向科技项目未能按期结题情况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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