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发科[2010]12号《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0年12月修订)》精神,经过初核,现将核对结果予以公布,请相关教师按照如下说明认真核对,如有问题请在10月25日之前返回。
一、核对说明:
①2011年度的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及其他省部以上获奖成果清单见附件,未归档奖状请抓紧归档,奖状存档后方可发放奖励;
②2011年度三大专利及其它知识产权证书未归档的请及时存档,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所属单位和负责人等信息不全的请及时修改更新,授权知识产权成功录入到科研管理系统并存档方可发放奖励;
③2011年未认领的SCI检索收录的论文已划分院系(参考清单中初定机构字段)。其中SCI论文影响因子参照JCR2011公布的五年影响因子指标(详见附件清单); 论文奖励不重复计算。
④2007-2011年发表的引用大于30次的SCI论文初核结果见附件。
二、附件的科技成果清单中,按照所属单位划分好的成果,请各位老师仔细核对。如果有错误,请用红色修改;对于未认领部分的成果,请仔细查阅,登录校科研管理系统进行认领,并通知科研科进行审核;如果以上两项中均无记录,请在清单后面按照相应的格式自行添加,并用蓝色标出。科技成果请查阅后以所为单位反馈到科研科。
三、2011年度校级奖最终奖励项目以科研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四、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5日。
联系方式:pjiao@zju.edu.cn 88208687 科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