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表彰一批在学院教育教学事业一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生,在全院范围内营造勤学、好学、比学的优良氛围,学院团委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中下旬开展2013年学风建设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学院全体教师、本科生(三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二、活动时间
12月6日—12月27日
三、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学习之星”(“进取之星”)评比活动(本科生)
“学习之星”的评选,应满足以下条件:(1)遵纪守法,积极向上,恪守校纪校规,上一学年德育成绩为优秀;(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至少获得一次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或以上;(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科竞赛、各类科研活动、各类社会工作等;(4)上一学年体质考评良好及以上,积极参加锻炼;(5)能带动寝室形成良好的学习气氛;(6)关心同学,乐于帮助同学解决学习或生活上的问题;(7)本学年内学业科目无不及格,至今无作弊现象,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未受过处分;
“进取之星”的评选,参照“学习之星”的评选条件(第二条除外),主要表彰在学习上有特别进步,生活上自立自强,能够在同学们当中引领风尚的优秀学生。
“学习之星”和“进取之星”由各班酝酿推荐1-2名,形成事迹材料参评。
2、组织开展“学习型寝室”评比活动(本科生)
“学习型寝室”的评选,应满足以下条件:(1)寝室成员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向上,学习氛围浓厚;(2)寝室成员学业成绩良好,寝室成员本学年内学业科目无不及格,至今无作弊现象;(3)寝室成员至少3人德育考评为优秀,四个人至少两人获得学业奖学金;(4)寝室内成员之间在学习上相互帮助,生活上团结友爱;(5)寝室卫生状况良好,舒适宜居。
“学习型寝室”由各班酝酿推荐1个,形成事迹材料参评。
3、组织开展“我最喜爱的老师”评比活动(本科生、研究生)
“我最喜爱的老师”的评选,由各班酝酿推荐1-2名专业教师参评。学院根据初评结果组织投票。
四、工作步骤
1、12月12日前,各班级将本班酝酿推荐的“学习之星”(“进取之星”)候选人、“学习型寝室”候选寝室和“我最喜爱的老师”候选人名单,整理材料报学院团委。报送邮箱:CCEATW2013@163.com。
2、12月13日—12月26日,评选阶段。
3、12月27日,学院2014年新年晚会现场总结表彰。
五、评选表彰方案
1、“学习之星”(“进取之星”)拟评选10名,获选者颁发证书和奖杯。
2、“学习型寝室”拟评选10个,获选寝室颁发证书。
3、“我最喜爱的老师”拟评选10名,获选者颁发证书和奖杯。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3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