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2014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4〕567号),国家设立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以鼓励品学兼优的来自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学生及华侨学生。
此奖学金限全日制在校的台湾、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学生及华侨学生申请。提出申请的本科生同学请在本页面下载《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妥后附上2013-2014学年明细成绩单(加盖学院(系)成绩专用章),提交到党委学生工作部(紫金港校区小剧场218室,电话88206580),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各类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名额分配表
学生类别 |
奖学金类别 |
奖励金额(元) |
名额 |
小计 |
台湾学生奖学金 |
一等奖 |
5000 |
3 |
16 |
二等奖 |
4000 |
5 |
||
三等奖 |
3000 |
8 |
||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一等奖 |
5000 |
3 |
13 |
二等奖 |
4000 |
4 |
||
三等奖 |
3000 |
6 |
||
合计 |
29 |
本科生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