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工程实践”课程为各学科专业硕士实践类课程(计2学分),是教学计划中必不可少的实践教学环节。根据2013级专业硕士培养方案要求,获得该课程学分的具体要求如下:结合研究课题在相关领域参加不少于12个月的训练和实践研究,可采用集中、分段实践相结合方式,结束后撰写实践报告,并由实践单位签署意见,由导师按百分制计分,作为“工程实践”课程成绩。
为能及时完成“工程实践”课程成绩的录入,请各位同学自即日起至5月30日止, 将由导师签名的“工程实践”课程成绩单交学院研究生科,研究生科将在管理系统中予以录入并给予学分。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院研究生科(88208689)。
建工学院研究生科
2015年5月6日
附:研究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任课老师登记成绩用,请自行下载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