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4〕8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17年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在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入学后满足以下条件:
1. 品学兼优、潜能突出;
2. 截止2017年秋季,已通过博士生中期考核;
3. 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
主要包括入学达一年及以上的普通博士研究生(含14、15、16三个年级),入学达两年及以上的直接攻博研究生(含13、14、15三个年级),入学达一年及以上的硕博连读生(含15、16两个年级)。
二、申请办法
1. 符合以上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根据个人业绩自愿申请,可以选择不申请,不申请者不需递交申请材料;
2. 填写附件1: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申请表.doc(附件1)和
附件2:业绩汇总表.xlsx,其中科研成果填写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博士在学期间所有成果(硕博连读生可包括转博之前硕士阶段的成果即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间成果),成果计分按照《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办法》实施细则中标准执行;
3.攻博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包含论文、专利、专著等)首页复印件和检索证明复印件,已被录用的论文附录用通知复印件;
4. 科研成果按照所填表格中的顺序排序,附在申请表后;
5. 申请表填写完毕连同科研成果装订在一起交导师考评;
6. 由导师(组)根据博士生研究能力、学习能力、研究成果、工作态度等方面作出评价,并给出推荐意见。
三、时间安排
1. 10月31日前 填写完成《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申请表》并连同科研成果材料交导师(组)考评;
2. 11月01日17:00前《业绩汇总表》(附件2)和《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班级汇总好统一发送至cceayanjiusheng@163.com。
3. 11月03日17:00前 《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班级统一交到学院学工办安中A345金立乔老师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路老师88208680(教育教学科),金老师88206426(学工办)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