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18-2019 年定期聘用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海祥发布时间:2017-10-27浏览次数:482

各位老师:

接浙江大学建筑设计院通知,2018-2019 年定期聘用人员申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发司[2017]305 号文件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开展重新申报定期聘用人员工作的通知请各部门组织联系本部门相关定期聘用老师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定期聘用人员的聘用期,从 2018  1  1 日起至 2019 12  31 日止;

二、要求原件:附1-2:本校教学、科研、生产人员受聘于设计院参加勘察设计申报表.doc(如实填写、手写签名、所在学院/部门同意盖章,并承诺未在其他勘察设计单位受聘:一经发现取消定聘资格)、附 3.手写签名填写表.doc(贴一张一寸照片并手写签名:非注册人员也要,四库一平台使用);

三、要求附下列材料的彩色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最后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最高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

彩色扫描件要求如下:

1、所有的证件扫描件清晰、无缺边,不能使用拍照形式;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科及以上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如遗失写遗失说明,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报告;无学位证的注明;

4、最高职称证书,包含取得资格时间、发证单位、专业、资格级别等信息,即职称证书扫描件必须完整;

5、执业资格证书(小本)完整页,包含资格种类、编号、取得时间、专业类别、发证机关、聘用企业及个人信息;

6、注册证书(大)

7、电子一寸照片

8、手写签名填写表(纸质、一寸照加手写签名)

9、电话号码及邮箱

  

四、由于时间紧张,请在 1031日前把全部材料(彩色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986710563@qq.com,纸质材料上交至学院人事科,具体联系人:包红泽 13605716115

  

注意事项:

1、手写签名填写表以前交过设计院的不必再交。

2、证书彩色扫描件以前提交过设计院的并符合要求的不必再交。

  

  

  

浙江大学建筑设设计研究院协同创新研究中心

2017  10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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