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冬季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和离校相关工作通知

发布者:赵华发布时间:2017-12-25浏览次数:664

各位同学:

    为做好学院2017冬季毕业本科生、研究生的就业派遣和离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查阅并相互转告,按规定、按时做好相关工作:

一、就业派遣工作

1、签约及报到证审核开具

请根据就业中心关于启用2017届毕业生电子协议书的通知要求及时办理签约手续,签约完成后请及时把一份协议纸质版上交到学院归档。

已完成签约的毕业生(含已毕业未派遣)请于20171227日前到学校就业系统核对个人签约信息,并自行预览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要求是否一致关键是报到证抬头,一般为用人单位上级主管或单位),如有误请在1227日前与学院联系修改;如审核无误,请填写毕业生报到证开具及档案邮寄通讯信息登记点击登记

未落实就业去向的2017届毕业生,统一按派回生源所在地办理。

2、上海、北京就业报到证

去上海、北京就业的外地生源在未取得落户指标前,学院暂不开具就业报到证。如单位确有需要,请同学提交书面说明(http://webplus.zju.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关于开具就业报到证的申请.docx,由学院按派回原籍方式开具报到证,待取得落户指标后由同学自行到浙江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

3、党员组织关系结转

毕业生党员需在毕业离校前到安中楼B337组织人事科丁老师处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新单位党组织,组织关系未转出的党员同学不能通过离校系统党团委离校审核

4、毕业生档案

学院根据毕业生就业进展、报到证开具和档案邮寄信息登记情况,通过EMS方式分批寄发毕业生档案,一般每月20日左右邮寄一次(寒暑假除外)。原则上未取得学位或未登记档案邮寄信息的同学暂不寄发

温馨提醒:同学在档案寄出三个月内与档案接收单位联系确认档案接收情况,若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学院负责老师联系。

5、违约手续

学院不再受理2017届毕业生的违约申请。如需调整工作单位,需按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规定”办理

  

二、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

    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按学校要求做好毕业生体检、离校手续办理、参加毕业典礼等各环节工作,打印离校单,归还安中楼门卡,凭离校单到教育教学科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等。

  

三、其他事宜:

1学位服借还:毕业生以专业班级为单位提前统计需要借用学位服的名单,并填写学位服借用名单(http://webplus.zju.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xls.gif学位服借用登记表.xlsx),尺码主要有S,M,L,XL等,收取100/人押金,到安中楼A345联系领取,并请在一周内归还学位服,归还学位服请叠放整齐,若有损坏、遗失或逾期未归还,100元押金不予退还。

2、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及时关注学校网站通知,尽早与银行联系还款事宜。

3、毕业生户口迁移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保卫处最新通知)。

  

建工学院学工办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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