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关于发布浙江大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2018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叶惠飞发布时间:2018-01-03浏览次数:1104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建设浙江大学开放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推进我校国际科研合作,,科研院设立了“浙江大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经费”。现将该专项2018年度申报通知发布如下,请根据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支持范围

本专项主要支持我校教师与金砖国家相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的国际科技合作前期预研和学术交流等。

二、主要支持领域

2018浙江大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主要支持以下七个领域: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能效、信息技术及高性能计算、自然灾害预防与监测、水资源及污染处理、生物科技及生物医学(包括人类健康及神经科学)、材料科学(包括纳米技术)等方面。

三、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申报该专项的申请人可与来自金砖国家的高水平,有学科特长,有资源优势的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合作申报。合作方应包括来自其余金砖四国(巴西、俄罗斯、印度、南非)中的至少两国。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申报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

4.2018年拟试点设立2-3项。

5.科学技术研究院在受理项目申报书后,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若干项目进入下一步评审,择优立项。

6.考核指标:对立项的项目,原则上要求2018年获批相关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经费达到该专项经费资助的1:10,如获批国家科技部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与金砖国家科技合作研究项目;2018-2019年发表相关国家的国际科技合作论文、国际标准、国际专利等。

四、具体申报方式

1.申报书填写。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附件中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盖章审核,电子版同时发送科研院联系人邮箱。

项目负责人报送申报书的截止时间为:201811917:00

联系人:科研院海外办 陆丹 谢崇波 88981775

邮箱:kyyldy@zju.edu.cn

附件:浙江大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申报书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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