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关于公示建筑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立项团队及实践活动补充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刘永杰发布时间:2018-01-23浏览次数:563

各团支部、团员:

自建筑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受到了学院各年级团员积极踊跃的申报。经学院审核、学校评审,确定浙江大学建工学院赴浙江省杭州市学生家庭所在地及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开发太空能源,助力绿色中国梦”寒假社会实践团为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校级一般立项团队,确定浙江大学建工学院赴浙江省杭州市调研杭州市各小区垃圾分类的实施现状寒假社会实践团等16支团队为建筑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院级立项团队。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请各立项团队结合实践主题,认真做好寒假社会实践活动。

另外,为进一步细化工作,保证实践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结合实际,特作以下几点补充:

1. 要加强安全意识培训,确保实践活动安全到位。各团队应做好安全意识培训,要向同学们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熟悉安全预案,注意交通安全,保护财产安全,确保人身安全,提高社会实践团队成员自我防范意识,切实提高参加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要建立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实践活动责任到位。各团队队长应作为安全责任人,做好社会实践团队安全预案制定和行前安全教育,落实安全信息零上报制度,确保随时上报团队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

3. 要深入挖掘实践内涵,确保实践活动宣传到位。新闻与信息采编过程中要紧扣时代背景与活动主题,加强理念的提炼、实践活动内涵的挖掘,提升新闻稿件的价值。综合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进行立体式宣传,积极投稿,争取在国家及省、市级媒体宣传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4.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实践活动沟通到位。同时各社会实践团队队长需作为指定信息专员,负责寒假社会实践信息报送工作。实践过程中,各团队队长应填写《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信息上报汇总表》(附件1),信息上报邮箱为yongj_liu@zju.edu.cn。新闻和信息上报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新闻与信息报送要求》(附件2)。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建筑工程学院团委(安中大楼A-345办公室),联系方式:

刘老师  88206687/15700080377


附件1: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信息上报汇总表.xls

附件2: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新闻与信息报送要求.doc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立项团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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