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3月3日21:00)学院关于选聘研究生担任求是学院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金立乔发布时间:2018-01-29浏览次数:1386

学院各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和改进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1+3”本科生管理模式下学生工作的新要求,根据学校《浙江大学选聘研究生担任求是学院兼职辅导员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1),学院决定选聘学院研究生担任求是学院兼职辅导员,面向2017级建工大类本科生开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全日制注册的在校研究生,本次拟选聘10人左右。

(二)政治立场坚定,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以及学校稳定,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辨别能力。

(三)中共党员,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有担任学生干部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历,能在本科生中起到示范作用。

(四)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乐于奉献、责任心强,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工作要求

(一)在合理安排好自身学习、科研的基础上,每周至少有8小时左右弹性时间开展兼职辅导员工作,及时掌握所负责学生的详细信息和动态,包括家庭经济情况、受资助情况、学业及心理困难等情况,及时与对应班主任、专职辅导员联系沟通,了解并帮助解决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每月至少一次与所负责学生谈心谈话,及时做好谈话记录。每月至少两次走访学生寝室,关心学生成长,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解决。做好学生学业指导和专业引导工作,开展优良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

(三)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新生党员的培养考察工作。党组织关系转入求是学院党委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应定期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保质保量完成党支部工作;鼓励其他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原则上30 名左右一年级本科生配备 1 名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协助专职辅导员和求是学院新生班主任深入开展一年级本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管理和考核

(一)推荐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中,至少遴选一名优秀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参与求是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并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入求是学院党委,由求是学院党委统一编入各党支部。

(二)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带领本科生参加校外社会实践、完成第三课堂或者第四课堂任务、时间不少于四周的,该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社会实践相关办法认定,可纳入研究生社会实践范畴。求是学院各学园可组织推荐社会实践团队参加研究生优秀社会实践团队的评选。

(三)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由求是学院各学园具体负责执行。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考核内容包括个人总结、学生评议、学园评议等。学园评议着重按照工作职责和要求考量其工作态度、工作水平和工作业绩等。考核结果报求是学院党委审定,求是学院党委将汇总结果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同时反馈至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所属学院(系)。

(四)根据考核情况,学校每年进行优秀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评选表彰。

(五)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原则上聘期为一年。

(六)求是学院应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对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七)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津贴:原则上按照1000 //人标准发放,一年发放10 个月。津贴从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津贴专项经费中开支。

四、聘任方法

   1.请报名同学下载并填写附件2:《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推荐表》和附件3:《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20183月3日21:00前将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cceayanjiusheng@163.com。附件2纸质版请2018305日下午17点前交至安中楼A345金老师处(须导师签字)。

   2.兼职辅导员选聘采取报名审核、面试及综合考察相结合的形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

建工学工办金老师,电话: 88206426;郭老师,电话88208770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80129

 

附件1:浙江大学选聘研究生担任求是学院兼职辅导员工作方案.pdf

附件2: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推荐表.docx

附件3: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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