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师学院拟录取(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学)研究生定向生政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育教学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3-21浏览次数:5599

各位定向考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须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请下载附件《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政审函》,请考生所在单位协助做好政审相关工作。

请于2018年3月28日前将填写完毕、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的《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政审表》寄送至:

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北校区理四608学生事务办公室收

邮编:310015

电话:0571-88285061


非定向拟录取考生的政审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1: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政审函-定向考生.pdf

附件2: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政审表-定向生.pdf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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