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定向考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须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请下载附件《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政审函》,请考生所在单位协助做好政审相关工作。
请于2018年3月28日前将填写完毕、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的《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政审表》寄送至:
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北校区理四608学生事务办公室收
邮编:310015
电话:0571-88285061
非定向拟录取考生的政审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1: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政审函-定向考生.pdf
附件2: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政审表-定向生.pdf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