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叶惠飞发布时间:2018-03-29浏览次数:671

各位老师:
     为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我省文物事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进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区域创新联盟(浙江省)发展,根据《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文物局决定面向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研究方向
    一是围绕我省文物保护领域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考古调查和发掘、文物应急保护、文物保护修复、文物风险评估与预防、文物价值认知、文物传承利用等方面开展基础研究、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进一步增强我省文物保护利用科技支撑能力。
    二是围绕《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对丝绸文化、青瓷文化、良渚文化、运河文化、西湖文化、藏书阁文化等具有区域代表性的文物资源进行深度挖掘和创新,研发数字体验文化产品,在教育、旅游、动漫、设计等方面开展应用,让文物“活起来”。
    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优先资助体现多学科交叉集成、具有较好应用前景的文物科技研究,鼓励区域创新联盟各成员单位开展协同攻关,对于增强浙江省文博单位科研实力的项目予以适当倾斜。
    二、项目负责人及成员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此项条件者,须有两名同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书面推荐。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时间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文物保护项目资助且尚未上报结项材料的,原则上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新项目。项目组成员参与的项目一般不能超过2项。
    三、项目申报及立项程序   

   各项目申请人填写《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报送至科研科。同时,项目申请人完成项目的在线填报(网址:www.zjwwkj.com)。申请书报送一式7份,其中1份为原件,6份为复印件,采用A4纸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浙江省文物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浙江省文物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审定入选项目的经费补助额度,并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立项合同书》,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与合作单位同时签订合作分协议。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4月16日。

    科研科联系人:龚武霞  88208687   gwx@zju.edu.cn

    科研院联系人: 刘剑蕾  88981187   kyyljl@zju.edu.cn

    社科院联系人:徐  蕾  88981068   zdxulei@zju.edu.cn

 

 附件: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申请书

        

科研科

 2018年3月29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