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春夏学期建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NSEP)”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胡佳俊发布时间:2018-04-03浏览次数:499

    本着教育和资助相结合以实践促发展的资助工作理念,学院为了支持以经济困难生为主体的教育实践活动,搭建锻炼组织和实践能力的平台,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春夏学期建工学院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NSEP),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原则:

1、以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2、坚持资助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3、强调项目的实践性,侧重于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活动,及完善资助的管理和教育的工作模式的调查研究。

二、项目申请对象和申报办法:

1、立项人必须是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在校经济困难生。要求立项人组织团队进行活动。立项人每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参与项目不得超过两个。

2、项目申报办法:

1)选题应尽量具体、有针对性,并注重项目的可行性。

2)申请者应填写《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1)。项目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申请书统一上交到建工学院团委——安中大楼A345胡老师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jgtw@zju.edu.cn,邮件名为“NSEP立项+立项人姓名班级”。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419

三、项目评审立项及管理办法

1、学院进行立项审核工作,确定2017-2018学年春夏学期建工学院NSEP立项项目。

2、各立项项目应在2017-2018学年春夏学期结束前完成,届时每个项目要求撰写项目结题书(附件2)。学院根据项目结题情况,给予500-2000元的经费资助。

3、项目的立项人和参加人总共限5人(参加人可以非经济困难生)。

  

联系人:胡佳俊 88206426

 

附件1:建工学院NSEP立项申请表.doc

附件2建工学院NSEP项目结题表.doc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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