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18年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叶惠飞发布时间:2018-04-04浏览次数:4406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省发改委现开展2018年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一)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

 (三)地方特色产业等领域技术、产品或服务的创新。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浙江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或《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在组织推荐申报过程中,应注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必要性: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要围绕我省重大工程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中的迫切需求,能为省内相关领域发展提供共性、关键技术支持,能有助于提升相关产业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2、基础条件与优势:申报单位综合实力应在省内本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积累一定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产业化应用价值或具备为相应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备良好诚信记录;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和技术、人才优势;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3、申报的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方向、任务与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

 4、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鼓励产、学、研联合共建。  

 三、申报意向报送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将申报意愿表(附件1)于4月7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叶老师邮箱(yhf@zj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因申报名额有限,学校将根据前期意向报送情况,组织评审择优推荐,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意愿汇总表.xlsx 

附件2:浙江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科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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