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教育厅第二批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叶惠飞发布时间:2018-04-08浏览次数:1106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创新局面,集聚、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高水平科技创新群体,创新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机制,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启动第二批浙江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 服务领域。围绕两个高水平的宏伟目标,瞄准国家和我省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创新驱动发展、八大万亿产业、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湾区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等战略决策部署以及国家与省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或重大科技前沿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2. 依托平台。创新团队一般应以省级及以上的一流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11协同创新中心、新型高校智库等创新平台为依托。

    3. 团队带头人。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宽广的学术视野、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治学严谨、品德高尚,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大影响,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团队中有较高的凝聚力,能够把握研究团队的研究方向和过程;应为我省高校科研和教学一线教科研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311日以后出生)。

    4. 运行基础。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一般不超过12人),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作研究的科研课题、合作撰写的高水平论文,以及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氛围。

    5. 依托高校保障政策。支持创新团队探索和建立运转灵活、高效有序、效率优先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分配制度。对创新团队成员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出国进修、岗位聘任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倾斜;对创新团队引进高水平人才、申报高层次项目、高层次成果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二、申报数量和要求

    1. 各学院(系)最多上报1项(医学院除外)。已经获得国家、省部级创新团队计划的不再推荐。

    2. 经费自筹,并承诺团队建设期内每年自筹经费不少于50万元(附自筹证明)。

    3. 科研院将根据上报情况对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

    三、申报的材料

    填写《浙江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申请书》,于2018419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龚武霞邮箱(gwx@zju.edu.cn

    四、其他

    1. 创新团队研究期限3年(2019—2021年),在立项期内,依托高校要及时了解、掌握创新团队的工作状态,协助解决研究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学术科研环境。

    2. 加强对创新团队绩效考核。省教育厅每年对创新团队进行年度考核,3年后进行终期验收。

    科研科联系人:龚武霞 88208687 gwx@zju.edu.cn

    科研院联系人:农社部      88981063  kyycx@zju.edu.cn

                            高新部  刘剑蕾  88981187  kyyljl@zju.edu.cn

 

附件:浙江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申请书

 

  

  

科研科

20184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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