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团建】建工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永杰发布时间:2018-04-09浏览次数:1463

学院各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2017-2018学年,我院基层团支部、全体团员青年和广大团干部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团的思想引领、组织建设、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实现了新的突破,也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水平,现开展2017-2018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浙江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自觉做团员的表率。

2)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独立思考。在校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3)关心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团组织观念强,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4)品行优良,关爱集体,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团结同志,有志愿服务和奉献精神,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处分。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务和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扎实,能发挥团干部的表率作用,深受团员青年信赖。

3)担任团内职务,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半年

3.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 团支部组织健全,职责明晰,制度健全,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做到学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平时工作记录,能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2)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联系实际,经常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积极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日常团籍管理和团费收缴工作。

3)团支部委员以身作则,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勤恳工作,相互支持,协调默契;定期召开支委会,开展有创新、有特色、有教育意义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及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

4)支部成员遵守团纪校纪,无违纪现象,没有团员受到各种纪律处分;团员能积极参加支部的各项活动,每次活动参加率应达到90%以上;学风、班风良好,团员青年受到各级组织嘉奖较多。 

三、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要做好民主评议活动,每位团员要参照《团章》对自己一学年来的学习工作认真总结,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通过不记名投票,民主推荐2017-2018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每个团支部可推荐1名优秀团干部和1名优秀团员(延毕同学除外),学院团委将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参评校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名单,并予以公示。

2.各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支部学年总结工作,积极申报先进团支部评选,学院团委将对团支部进行认真考核,择优推荐参评校级先进团支部。

3.各团支部请于2018422日(周日)17:00,将各类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cceatw2015@163.com邮件请注明【团内评优】+本科生/研究生+支部名称)。请将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18423日(周一)17:00前上交学院团委刘老师处(安中大楼A345办公室)。(表格请填写规范,要有团支部签名)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

建工团委   刘老师 88206426   

诸同学 17816877983/590983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49

附件1: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优秀团员推荐表.doc

附件2: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优秀团干部推荐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先进团支部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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