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依照《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年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建工学院成立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8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吕朝锋 副组长:傅慧俊
成员(按拼音为序):邓华 姜秀英 楼文娟 路琳琳 李庆华 张莹砾
申诉联系人:许月萍 yuepingxu@zju.edu.cn
复试以招生学科为单位进行,学科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
1、硕士生:外国语不低于50分,其它各科成绩均不低于及格分数线(总分100分的科目及格分数线为60分;总分150分的科目及格分数线为90分;总分200分的科目及格分数线为120分;总分300分的科目及格分数线为180分)。
上浙大复试分数线考生可以直接参加所报考学科的复试;
(二)最终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记,6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笔试占50%,综合面试50%(综合面试分两部分,面试35%,英语听力15%)。
2、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记,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4)×70%+(复试成绩)×30%
(三)复试要求
1、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的教师参加复试小组。
2、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同一招生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长度、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3、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参加面试老师手机关机。
4、参加复试的老师应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复试小组认真做好复试记录。
(四)复试程序
1、学院在网站上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和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安排,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来校参加复试。
2、考生在复试前通过学院安排的报考资格审查。
3、考生复试前需在浙江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
三、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完毕,学科确定拟录取研究生的导师。
四、时间安排
1、5月16日,考生材料审核、学科组织复试;
2、5月28日前,上报拟录取名单;
3、6月3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8-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