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胡佳俊发布时间:2018-05-21浏览次数:727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将于201861日举行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经投票选举产生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新一届主席团成员。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目的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建设“双一流”目标和学院改革发展目标,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凝聚全院青年学生的智慧和力量,求是创新、奋发进取,助推学校高水平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

二、大会时间、地点
1.时间
2018
6118:30
2
.地点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多功能厅
三、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学院党委领导讲话。

2、听取校学生会代表致辞。

3、听取、审议并通过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4、审议并通过新一届学生会秘书长人选。

5、选举产生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新一届主席团成员。

四、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构成、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本次学生代表大会设代表70
由建筑工程学院2017级每班各1人,2016级、2015级每班各2人,2013级(建筑与城乡规划)、2014级每班各1人及社团代表4人组成。
产生办法:各出席学代会的代表由各班级、各组织开展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候选人不得担任学生代表
五、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产生办法
新一届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通过学院内学生报名自荐、组织推荐并经过学院团委筛选得出。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提交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的主席团成员报学院党委,由学院党委任命主席和副主席及其分工。

各班请于527日(周日)中午12前推举出本班学生代表,填写完成学代会代表登记表.xls并发送至cceasu_zju@163.com,邮件名称请命名为“学代会代表+班级”。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2018
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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