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第二批工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本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建工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吕朝锋 副组长:傅慧俊
成员:(按姓氏拼音排序)
楼文娟 华晨 韩昊英 姜秀英 刘国华 路琳琳 冉启华 尚岳全 王奎华 吴越 徐雷 徐荣桥 张仪萍 张宏
申诉联系人:许月萍 邮箱:yuepingxu@zju.edu.cn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一般应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或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本校在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
4、报考非定向培养的考生,其导师需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重点工程项目。
5、报考定向培养的工程博士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来自承担工程领域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的单位,或本人目前正承担或承担过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
三、复试考核程序
1、复试考核时间为6月14日,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来校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复试考核前由学院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如下:
(1)考生本人身份证;
(2)对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审查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位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对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审查有效学籍证明。
3、请考生携带以下证件及材料参加复试: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学位证书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位认证报告”;
(3)应届考生出示学籍认证报告。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4)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5)体检报告单(复试前需在浙江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
上述需核验的证件(除体检报告单外)均需准备复印件,6月14日资格审查时提交。
(6)《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原件(内容完整);
(7)两封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正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按要求封好、专家签名,考生不能擅自启封);
(8)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9)已取得的获奖、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本人承担工程项目的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以及学位论文的摘要、目录等)。
(11)本科、硕士课程成绩单。
(12)个人研究陈述书,主要叙述个人研究经历与成果以及对未来研究的设想。
(13)个人简历。
以上(5)—(13)的材料复试当天提交复试小组。
4、复试考核方式为英语笔试及综合面试,由博士生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
面试由不少于5人的副教授(含)以上、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复试。
复试要求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重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结合考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及PPT汇报,对其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并据考察结果给出复试成绩。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英语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300分(专业基础、专业课、综合能力各占100分)各项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考核综合成绩按照英语考试占20%,专业基础20%、专业课20%、综合能力40%形成。
复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专业 | 时间 |
能源与环保(建筑学方向) |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6月14日8:30 资格审查地点:浙大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22 笔试面试时间:2018年6月14日 14:00 复试地点:浙大紫金港校区月牙楼建筑系502 |
能源与环保(土木方向) |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6月14日8:30 笔试面试时间:2018年6月14日上午8:45 资格审查及面试地点:浙大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22 |
注:请各位考生准备15分钟的PPT汇报(务必包括以下内容:1.个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情况;2.代表性研究成果阐述)
四、拟录取政策
1、综合复试各项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政治思想不合格,不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根据考核综合成绩和招生名额,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时间安排
6月7日 公布复试名单;
6月14日 完成复试工作,上报拟录取名单、考核结果及初审材料;
6月15日,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于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填写报名信息;
6月30日前 完成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档案材料转入浙江大学,非全日制定向考生签订学校、工作单位和本人三方培养协议书;
7月初 发放录取通知书。
复试名单:
赖绍雄 谭昱 章立 金博 卢慈荣 相慧 雷刚 楼旦丰 孙建平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