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开展第九次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期将开展对专任教师承担相关公共事务的统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计区间
学院第九次岗位聘任的依据是任现职以来近4年工作业绩,故各位老师需要填报的是 2014年1月- 2017年12月期间承担的公共事务工作。如果是学年工作,统计的是2013-2014学年、2014-2015学年、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期间承担的公共事务工作。四年工作量全部用于计入公共事务工作量,学院会根据四年中后2年(即2016、2017年)的工作量发放津贴。
二、 统计说明
公共事务工作是指与学校、学院建设与发展相关的各类工作,包括管理服务、学科及专业建设、学生工作、国际交流合作及发展联络等。其中学工办负责统计的相关公共事务涵盖以下工作内容(详见附件):指导带领学生参加国际交流,班主任、德育导师,新生之友,二、三、四课堂,就业指导工作,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校友联络工作,基金会工作等。其它公共事务工作内容可补充,由学院认定。
请各位老师根据实际情况将承担相关公共事务工作填写在附件的公共事务工作统计表中,并于2018年6月16日(周六)之前将统计表以“姓名+公共事务工作填报”命名反馈至邮箱21514082@zj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郭鹏越,联系电话:88208770,安中A345,gpy123@zju.edu.cn。
组织人事科陈老师:88208677。
感谢您的支持!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