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关于组织2018年暑期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赵华发布时间:2018-06-21浏览次数:787

各位老师:

   

为依法保障和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更好地服务于学校事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大工〔201612号)的规定,校工会拟在暑期继续组织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线路安排

1.泰顺:第一批:722—25日;第二批:86—9日。

2.开化:第一批:723—26日;第二批:86—9日。

3.三门:第一批:731—83日;第二批:86—9日。

4.武义:72326日。

5.福建厦门:718—21日。

6.江西鹰潭:730—82日。

7.江西宜春:812—15日。

二、报名条件

1.3年获校级及以上各级各类先进或模范荣誉称号的教职工。

2.3年临近退休的教职工。

3.各单位长期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保障一线工作,并取得良好业绩的教职工。

注:20162017年已参加过学校组织的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不再享受本年度的疗休养活动。

三、名额分配

1.参加学校组织的疗休养活动人员,由各院级工会按不超过本单位3%事业编制在职在岗人员中选送(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2.凡近3年以来获校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的,不占下达院级工会的分配名额。

四、报名事项

各线路每批次限额30人,各院级工会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lwflwf@zju.edu.cn。校工会将根据各院级工会发邮件的顺序确定疗休养人员。报名截止日期为62917:00

五、注意事项

1.校工会将根据报名人数最后决定是否成行,报名不成行的老师可选择更改至其它线路。

2.为保证疗休养安全,身体虚弱或患有高血压或心脏病等的不宜报名参加。

3.参加疗休养人员在疗休养期间需服从安排,不允许擅自离团。如有特殊情况需中途离团或不随团返回或提前结束疗休养活动的,须事前办理离团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团,并按已享受一次休养处理,费用不退,超支自理。自由活动和放弃行程期间的安排,安全事宜由其自行负责。

4.如在疗休养期间发生突发或不可抗拒事件,校工会将视情况调整或取消行程。

 

    学院共有9个名额,请有意向报名的老师及时登记相关信息,谢谢!

    报名链接:https://jinshuju.net/f/FZTjNt


建工学院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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