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本科生:
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认定、调整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新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须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ss.zju.edu.cn/xgxt/),在“学生资助”版块下,点击“家庭情况”下拉列表中的“填写调查表”,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附件,填写完成所有信息后,保存(按钮在页面下方);
注意:如果学生为建档立卡户,请务必在附件中上传《浙江大学建档立卡户学生情况证明表》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如果学生非建档立卡户,则附件中只需上传《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注意文件格式及大小。
2、点击“困难生认定”下拉列表中的“困难生申请”,添加“申请”(左上角十字符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提交申请(按钮在页面下方)即可。
注意:如果学生为建档立卡户,请务必在附件中上传《浙江大学建档立卡户学生情况证明表》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如果学生非建档立卡户,则附件中只需上传《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注意文件格式及大小。
3、完成上述步骤后,下载并打印登记表(即《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适当调整页面,控制在一页内)两份,并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两份,交给班级评议小组认定、签字后交至辅导员处审核。
注意:①如果学生为建档立卡户,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包括《浙江大学建档立卡户学生情况证明表》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各两份;如果学生非建档立卡户,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只需包括《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两份。②《家庭情况调查表》中所盖章须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部门(村、社区、社会事务办公室等非民政部门的印章不具资格)。
二、老生经济困难生
1、家境好转不再需要资助的学生请提交情况说明申请(手写纸质版),交由辅导员审核。
2、经济困难生如需困难等级调整,应按照新申请步骤执行后辅导员审核时给出推荐档次,再由学工部审核即可完成。
3、不需调整困难等级及不放弃经济困难生资格的经济困难生不需要进行任何操作。
请于9月17日(周日)12点前完成网上步骤,并将相关材料交至安中A345吾老师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吾老师:88208770。
附件: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