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建工学院外校免试推荐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发布者:教育教学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9-21浏览次数:7649

为做好2019年外校免试推荐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此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9年免试推荐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吕朝锋;副组长:张威

成员(按拼音为序):边学成 陈辰星 邓华 葛坚  韩昊英 华晨 黄志义 李庆华 刘国华 楼文娟 路琳琳 钱晓倩 冉启华 尚岳全 王殿海 王奎华 吴越 徐雷 徐荣桥 张宏 张仪萍 张莹砾

申诉联系人:许月萍

yuepingxu@zju.edu.cn

 

2、复试以各招生学科为单位进行,各学科成立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由学科负责研究生工作所长(副所长)担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形式

所有学生参加申请学科的综合能力测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综合知识笔试、面试,笔试不特别指定科目,学生无需进行针对性复习。

学生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成绩单、英语证书、论文、发明、设计作品等参加复试,复试时交复试小组负责老师。

三、复试申请

1、学院组织对申请学生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学生即获得复试资格,需在规定的时间来校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参加复试学生924日到达杭州,925日在浙大紫金港校区参加复试。

四、录取程序

1、复试按照百分制,六十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学科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录取状态分“拟录取”和“候补”两种类型。

3、本次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可以不确认导师,各学科可以在明年考试上线考生录取时一同确认导师。

4、最终成绩特别优秀者,满足申请直博的条件在有直博招生指标的情况下,原申请硕士者经本人同意可录取为直博生。

5、申请直博者也可以录取为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五、录取查询

1、学院在浙大免试推荐研究生报名系统中发出拟录取通知,学生在浙大免试生报名系统中查看拟录取结果。

2、拟录取状态区分为“接受”、“不接受”、“候补”,“接受”状态为拟录取,“不接受”状态为不录取,“候补”状态者在有名额空缺时可以增补,“候补”信息标注在“学院留言”栏目中。

六、录取进程

拟录取学生需在201892815点前在学信网确认录取,超过截至时间未确认的学生不再保留拟录取资格,学院按照缺额依次补录“候补”状态的学生!!!

时间

工作内容

921

公布学院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925日上午8:30

召开外校免试推荐研究生宣讲会。

925(具体安排详见复试时间地点安排表)

各学科组织复试和录取。

925-27

参加复试学生在浙大免试推荐报名系统查阅拟录取结果。完成复试环节的学生返校。

92815:00

拟录取学生在国家网申请,学院审核,发出复试、拟录取通知,完成双方确认环节。

928日(15:00起)

!!!未确认浙大录取的外校学生不再保留拟录取资格。

928-30

依复试排名顺序补录状态为“候补”的学生。

1016-17

所有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

1024

录取工作结束,上报正式录取结果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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