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浙江大学科研财务助理岗位设置及管理办法》(浙大发计〔2016〕23号)文件要求,全面提高我校科研财务助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为科研管理工作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学校计划财务处决定,将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浙江大学科研财务助理培训会”。现将培训会具体安排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11月15日(周四)下午13:30-17:30
二、培训地点:
紫金港校区(具体地点根据人数待定)
三、培训对象:
院系科研秘书、全校科研财务助理
四、培训内容:
预算编制及最新政策实施、财务报销规定、系统操作等
五、其他事项:
请科研团队及课题组科研财务助理等有意向参会人员,将参会回执(见附件)于10月26日(周五)下午16点前发送至龚武霞邮箱(gwx@zju.edu.cn)。
附件:预报名回执.xls
科研科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