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浙江大学科研财务助理培训会的预通知

发布者:叶惠飞发布时间:2018-10-15浏览次数:77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浙江大学科研财务助理岗位设置及管理办法》(浙大发计〔2016〕23号)文件要求,全面提高我校科研财务助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为科研管理工作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学校计划财务处决定,将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浙江大学科研财务助理培训会”。现将培训会具体安排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11月15日(周四)下午13:30-17:30

二、培训地点:

    紫金港校区(具体地点根据人数待定)

三、培训对象:

    院系科研秘书、全校科研财务助理

四、培训内容:

    预算编制及最新政策实施、财务报销规定、系统操作等

五、其他事项:

    请科研团队及课题组科研财务助理等有意向参会人员,将参会回执(见附件)于10月26日(周五)下午16点前发送至龚武霞邮箱(gwx@zju.edu.cn)。


    附件:预报名回执.xls


科研科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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