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关于评选2018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吾希洪·多里洪发布时间:2018-10-17浏览次数:9388


全体本科生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开展2018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

 不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根据学校相关通知名额分配如下

14建筑3名,14城规1

15建筑2名,15城规1名,15土木4名15交通1名

16建筑2名,16城规1名,16土木4名,16水利1

2.省政府奖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

四、申请办法:

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xls及“个人先进事迹.doc,电子版发送至wxh123@zju.edu.cn(不需要提交纸质版),邮件主题注明“****专业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姓名”。截止时间:1025日(周四)12:00,逾期不候。

如果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建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吾老师,电话88208770

  



建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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