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研究生班级: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党委发[2018]54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学年考核和评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我校研究生德育导师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由学院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和所在单位考核细则具体组织实施,将考核结果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二、具体安排
1.个人总结:请每位研究生德育导师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对工作职责的具体要求认真总结,并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附个人详细工作总结(书面总结材料2000字左右)于2018年11月5日前以“班级+德育导师姓名”为邮件主题和材料名称发送至邮箱:cceayjs@163.com。
2.研究生评议:各个研究生班级(2014-2017级)下载打印《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评议表》(见附件2)组织研究生对德育导师工作进行评议。要求班级研究生全覆盖,全面真实对德育导师工作进行反映与评价。各班级评议表纸质版汇总后标注好班级于2018年11月6日前提交至学院学工办A345金立乔老师处。
3.学院考核:学院根据所在单位的考核细则,结合德育导师个人总结、研究生评议结果等,对德育导师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
4.等级确定: 学院综合各方面情况讨论确定每位德育导师的年度工作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德育导师总人数的20%。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德育导师,经学院推荐可参评当年“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荣誉称号。
5.获评优秀德育导师资料填报:
请学院获评“优秀”的德育导师填写《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登记表》(附件3,并附生活照一张,用于制作优秀德育导师风采集)于2018年11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cceayjs@163.com。
三、结果运用
1.学院将德育导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干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增强研究生德育导师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学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经学校评审后将授予“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3.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学年考核不合格的,两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政管理职务和职员职级。
联系人:金老师,88206426。
建筑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