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建筑工程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刘永杰发布时间:2017-12-20浏览次数:1339

各团支部、各位团员: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和我校“双一流”建设目标愿景,深化推进浙江省“双百双进”活动,积极构建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强化青年大学生的责任担当和公益精神,引领大学生深入基层、深入生活,激发大学生为国家、社会和学校服务的热情,建工学院积极响应校团委部署,决定在今年寒假继续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

二、        活动内容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各团员青年可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宣讲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宣传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以实际行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争当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深化红色寻访,坚定理想信念。各团员青年可继续深入开展“红色寻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一是走访嘉兴南湖、井冈山、延安等全国重点红色基地,通过追寻红色记忆,感悟党和国家艰辛发展历程和先辈们的革命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激发报国强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追寻习近平总书记的足迹,重温总书记的七年知青岁月,挖掘、整理总书记在地方工作期间,尤其是在浙江工作期间,执政为民的感人故事,亲身感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伟大实践,学习青年习近平矢志不渝的理想信念、爱国为民的家国情怀、勤奋好学的进取精神和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

3.       感受西迁文化,建功第二故乡。各团员青年可赴浙大西迁办学地(浙江建德、江西吉安与泰和、广西宜山、贵州遵义、贵州湄潭等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一是重温西迁办学历史,领会西迁文化内涵。通过实地走访,探寻西迁足迹,弘扬“西迁”精神,让浙大学子亲身体验西迁环境的困苦艰险和西迁历程的艰苦卓绝,继承百廿浙大的求是传统;二是贡献青春力量,建功第二故乡。通过深入西迁办学地,开展主题调研、科普宣讲、支医、支农、支教和扶贫等实践活动,为第二故乡的发展贡献青春力量,用实际行动建功第二故乡。

4.       推进公益实践,传递公益精神。继续依托“一带一路”大学生公益联盟,各团员青年可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广泛开展公益实践和社会调研活动。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助力环境治理、关注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开展“三支一扶”、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等公益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传递公益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聚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树立和宣传浙江大学和全体浙大师生的公益形象。

5.       深化产学研合作,服务社会发展。鼓励各团员青年深入基层,深化产学研合作,提高科研和社会服务的层次和效益。一是通过考察调研、科研项目对接等形式,进一步加深校地交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产业化,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二是深入基层和社区,针对发展需要、民生需求、社会关切、改革迫切的热点话题(如教育、环保、医疗、法治等)开展调研,通过实践行动了解社会、感恩生活、回报社会,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贡献浙大力量。

三、        工作要求

1. 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团队应当制定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以自身为主体,聚集教师和校友资源,扩大宣传,深入实施,贯彻《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

2. 加强教育,确保安全。各团队要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建立工作体系,制定安全预案。实施安全信息零上报制度,每日报送本实践团队出发及实践过程中的安全情况。

3. 重视宣传,营造氛围。重视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积极争取在国家级和省级重要新闻媒体上进行报道,并及时向学院团委报送相关活动的文字和图片信息。

4. 做好总结,加强考核。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学院将会通过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深化实践成果,做好宣传展示工作。

四、注意事项

各实践团队请填写:

1.       团队立项申请表(附件1),

2.       团队立项活动策划提纲(附件2

3.       团队立项汇总表(附件3

4.       团队成员身份证件号统计表(用于购买保险)(附件4

请于20181524点前将电子版附件(1)(2)(3)(4)打包发送至cceashsj@126.com,主题及附件统一命名为:建工学院赴某地某主题寒假社会实践团+队长姓名,1517:00前将附件(1)(2)的纸质版交至安中A345刘老师处。

五、时间安排

201815日之前完成团队立项并提交相关材料;

20181月中下旬学院公布立项成功团队并召开建筑工程学院2017-2018寒假社会实践启动仪式暨专题培训会;

201824-3月初,队伍派出,开展实践;

2018年春学期,工作总结及表彰。

六、补充说明

1、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注:2016级同学相关要求参见《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2、参与并完成社会实践相关要求的团队,有0.5分的二课分,获校级表彰团队得1.5分,获得省级表彰奖励者得3分。

3、不接受个人报名。

4、申报实践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五方面内容,鼓励同学们结合所学实践确立实践内容,以团队方式立项。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建工学院团委(安中大楼A345):

刘老师88206426

周同学 18867138016/588840

欢迎大家关注浙江大学团委官方微信zju-tw,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官方微信zjushsj,建工学院青志中心官方微信jgqz2015,了解社会实践的相关信息。

 

附件1:【建工学院】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doc

附件2:【建工学院】活动策划参考提纲.doc

附件3:【建工学院】社会实践立项汇总表.xls

附件4:【建工学院】团队身份证号统计.doc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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