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春夏学期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需要申请的同学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准备好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在截止日期前将其交到紫金港校区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小剧场206)。
一、申请条件:
1、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未受到处分;
3、可以正常完成学业。
二、申请时间:
递交申请表时间截止至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详细要求见附件三,请仔细阅读):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一,参考附件二要求填写),学院公章由贷款中心统一处理;
2、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原件(注意公章);
3、本人对家庭经济情况的说明(手写200字以上);
4、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两份;
5、未成年人需要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四、申请完成后,需办理签合同和借据手续,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紫金港小剧场B座206;
值班时间:8:00-12:00 13:00-17:20(周末及节假日不值班)
电话: 88206282; 邮箱:dkzx@zju.edu.cn
附件: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要求
4、国家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5、国家助学贷款自助问答
党委学工部
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