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春夏学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26浏览次数:73

2011—2012学年春夏学期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需要申请的同学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准备好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在截止日期前将其交到紫金港校区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小剧场206)。

一、申请条件

1、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未受到处分;

3、可以正常完成学业。

二、申请时间

递交申请表时间截止至4175月初将组织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等文件。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详细要求见附件三,请仔细阅读)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一,参考附件二要求填写),学院公章由贷款中心统一处理;

2、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原件(注意公章);

3、本人对家庭经济情况的说明(手写200字以上);

4、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两份;

5、未成年人需要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四、申请完成后,需办理签合同和借据手续,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紫金港小剧场B206   

值班时间:8:00-1200  1300-17:20(周末及节假日不值班)

电话: 88206282       邮箱:dkzx@zju.edu.cn

附件: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样表

3、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要求

4、国家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5、国家助学贷款自助问答

                                      党委学工部

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

201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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